广州市地方志办开展2018年全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
2018年4月,广州市地方志办根据省地方志办《广东省年鉴质量评价办法》和《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年鉴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4月初,成立广州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和结果审定机构。领导小组由市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黄小晶担任组长,市地方志办副主任胡巧利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地方志办研究规划处、年鉴工作处、区县志工作处有关业务人员共7人组成。制定实施方案和《年鉴质量评价标准和评分表》,并组织市属11个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单位报送参评年鉴。
4月18日,市地方志办召开2018年全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会议,对参评的11部区综合年鉴、5部专业年鉴进行质量评价。胡巧利副主任主持会议。她指出,开展全市年鉴质量评价,是促进全市年鉴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年鉴编纂出版质量的一项举措。她强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广东省年鉴质量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参评年鉴作出客观的质量评价,确保真正达到鼓励优秀、鞭策落后、促进全市年鉴编纂出版质量的目的。
市年鉴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采用交叉分组的办法,对参评年鉴进行逐本审读、逐本评分。在此基础上,经全体成员集体评议,评定出优秀等次年鉴。
(文:区县志工作处,图:李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