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北辰(1908~1988),原名郑枢,又名星恒、重、奠邑、天魁、重里。四川省苍溪县人。民国13年(1924)考入县立国民师范学校,受到进步思想的影响,参与组织同学会、读书会,宣传革命思想。1927 年到重庆入西南美专读书,由教师陆相贤介绍加入反帝大同盟,积极参加该校地下共产党领导的各项活动,演出革命戏剧,出版画报,秘密印发宣传品等。后因当局企图逮捕他而回到苍溪县家乡隐蔽。1930 年入县立中学任教。不久他与该校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取得联系,参与该校的进步活动。1932 年,他认识了共产党阆南地下中心县委的赵鲁平,在赵的领导下,参加了农民协会,组织地方红军和动员国民党驻军起义。后来将这支队伍组成二六四、二六五两个团,编入了红四方面军李先念领导的三十军。从此,郑北辰正式成为一名红军战士。
1932 年,郑北辰所在部队被敌人打散,他被国民党军队俘虏,在押解途中逃脱后,独自一人流落在甘肃省榆中县陆家崖,在一户叫陆炳成的农民家里做帮工。他向当地农民群众宣传红军、宣传共产党。1938 年郑北辰到达延安,参加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学习,后留校任干事、股长等职。1941 年在“抗大”创校五周年纪念大会上,曾被学校授予“党的教育战线上的优秀战士”的光荣称号,并发给奖证。
1943 年,郑北辰离开延安“抗大”回到部队工作,历任十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党委书记、冀察军区后勤部执委等职务。
1945 年日本投降后,郑北辰任张家口军管会政治委员。1946 年任东北呼伦贝尔保安司令员、地工委书记、公安总局长、呼伦贝尔自治政府行政委员等职。
1947 年12 月,郑北辰任四野四十四军民运部长。第四野战军南下横渡长江天险,经河南、湖北、江西等地,郑都在选遣部队担任重要工作,在掌握敌情、解决大部队粮食、前进宿营、交通联络等方面都取得成绩,对配合大部队全歼国民党白崇禧部队、胜利进军华南、解放广州有功,受到表扬。
1949年9月,郑北辰任四野十五兵团保卫部长。1950年10月,从部队调到地方,初在广州市公安局任秘书长、党总支书记。1951 年5 月11 日奉中南军政委员会命令负责组建广州市人民检察署工作。1951 年12 月23 日,经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任命为广州市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当时,广州市正开展“三反”运动,他兼任市“三反”运动工作队负责人,亲自带队进驻市税务局开展工作。1952 年广州司法改革委员会成立,郑北辰发出通告,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参加司法改革运动。由于工作取得成绩,先后受到中共广州市委和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通报表扬。1953 年12 月,郑北辰兼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委员。
1955 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56 年被派到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调任吉林省司法厅厅长。1957 年“反右”运动中被错划为“极右分子”,被送到广东省高要县星湖农场劳动。1959 年摘掉了“极右分子”帽子,调到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当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8 年又被关进监狱,直到1972 年3 月才被释放回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广东省委于1979 年4 月10 日为他落实政策,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
1980 年5 月,郑北辰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顾问。
1988 年3 月9 日在广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