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约食素养心性——(明)湛若水
名言
天下民庶实为邦本。
——湛若水
为学先须识仁,仁与天地万物为一体。
——湛若水
简介
湛若水(1466—1560年),字元明,明代广东广州府增城县人,著名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历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部、礼部、兵部各部尚书。他师从大儒陈献章,并得江门学派衣钵,其学与王阳明并称,开理学广宗一脉,世称“甘泉先生”。湛若水清廉奉公,直言敢谏,多次上疏直陈朝廷弊政,鼓励皇帝励精图治,成就大业。主张“德刑并举”的“王道”思想。著有《二礼经传测》《春秋正传》《古乐经传》《圣学格物通》《心性图说》《白沙诗教解注》等,有《甘泉集》传世。其事迹见于《明史》《广东通志》《增城县志》等。
事略
师承“白沙” 体认天理
湛若水于成化二年(1466年)出生于广州府增城县甘泉都沙贝村(今属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原名湛雨,字民泽。湛若水出生的时候相貌非凡,双胪隆然,两耳旁有黑子,左七右六。他“性颖敏,自少知学”,弘治五年(1492年)以精通《书经》在乡荐中一举夺魁。弘治六年(1493年),赴京会试,不第。
返乡后的湛若水,往学于江门,拜陈献章门下。陈献章是广东新会县人,明代大儒,也是著名理学家,世称“白沙先生”,江门学派创始人。当时的白沙先生已经66岁,名闻天下,门下弟子众多。湛若水初到江门白沙乡,斋戒三日之后对陈献章行拜师之礼。在跟从陈献章的数年间,湛若水学有所成。陈白沙因湛若水治学沉潜,对他的期望非常大,曾经作书给湛若水说:“民泽足下发来书,甚好。日用间,随处体认天理,着此一鞭。何患不到古人佳处也。”他非常认同湛若水根据自己的理学路径进一步创见性地提出“随意体认天理”的看法,但同时他也告诫湛若水,如果不把谋取功名利禄的心思放下,想要学问更加精进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湛若水听后,便将朝廷颁给举人上京赶考的路引付之一炬,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湛若水”,以示求学的决心。
除了跟随老师讲学之外,湛若水一意钻研,“潜心默会”,日积月累之下,终于达到豁然自得的学问境界。在陈白沙去世前一年,即弘治十二年(1499年),陈白沙把江门学派的教事传给湛若水,并吩咐道:“达摩西来,传衣为信。江门钓台,病夫之衣钵也,今付与湛民泽收管,将来有无穷之祝,珍重、珍重。”陈白沙弥留之际,口占《示湛雨》一诗:“万代自然,太虚何说,绣罗一方,金针谁掇”,对湛若水期望甚大。陈白沙逝世后,湛若水为之执父丧之礼,守墓三年。在湛若水的一生中,他对先师始终恭敬有加,所到之处多创书院,讲白沙之学,并在书院中设置牌位祭祀陈白沙。直到湛若水八十五岁高龄,在白云山为陈白沙建祠的时候,依然毕恭毕敬地率领弟子行礼。湛若水在后来的学术、教育、政治活动中,受到他的老师影响很大,乃至于他自成一派后,理学界提及他们时,依然是“陈湛”并举,将他们的学术门派称之为“陈湛理学”“广宗”“广派”。
为国选才 安南拒馈
经历首次会试失利后的湛若水,本已无心仕途,但因其母亲力劝“壮年居家,非事君之道”,不得已于弘治十八年(1505年)再次赴京参加会试,结果考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自此步入仕途。
正德二年(1507年),湛若水通过考核,升任编修,同时兼任经筵讲官、同修国史。翰林院编修是负责朝廷公文编写、整理的官员,非文字华丽者不能担任。至于经筵讲官则是专门为皇帝讲授经典书籍的官员。同修国史虽非国史馆官员,但是却拥有和国史馆官员同样的权力,即负责编辑明朝皇帝实录的官员。湛若水在担任翰林院编修、经筵讲官、同修国史等官职期间,还担任过两次选拔进士的会试考官。他在正德三年(1508年)第一次担任朝廷任命的会试考官的时候,即慧眼识才,选拔出优秀学生吕柟。
正德七年(1512年),湛若水被明朝任命为出使安南国(今越南)的正使,代表明武宗正德皇帝册封新继位的安南国王黎晭。在这次大明王朝对安南国的册封活动之中,湛若水可谓不辱使命,完成代表皇帝册封安南国王的任务,并较好地处理了明王朝和安南国的关系。当时安南的国王黎晭被湛若水出色而干练的办事能力所折服,特意馈送金子给湛若水以示慰劳和感谢。湛若水一方面礼节周到地答谢安南国王,另一方面却婉转地拒绝国王的礼物。湛若水谢绝礼品的做法再次打动安南国王黎晭,他亲自写信赞扬湛若水高风亮节,称赞道,“白沙门下更何人”。
交友讲学 直言进谏
湛若水从安南返回后,迎养其母于南京官邸。平日在国子监与诸生讲道论学,并将其论学言论汇编成《甘泉问辨》一书。正德五年(1510年),王阳明就任南京刑部主事,并向湛若水引荐了其弟子潮州士子薛侃。三人职事之外,稍暇必然切磋学问,饮食起居必共之,互相砥砺。在王阳明离开南京后,二人还经常以书信交流学问,互相诘难。不过,二人之间在学术上存在分歧。虽然二人都讲求“格物”,但是王阳明主张致良知,湛若水则主张随处体认天理,认为王阳明容易陷入虚幻之中。当然二人在学说上的分歧并未妨碍到他们之间的交往。湛、王二人的学说在当时影响极大,天下学者不归王阳明即归湛若水,同时王湛二人还开启了明代中期的讲学之风。
湛若水雕像
正德十年(1515年),因母亲病逝,湛若水回乡守孝。此后七年间一直在广东讲学,并创建增城的明诚书院、南海西樵山的云谷书院、大科书院等,其中西樵山的大科书院成为他的讲学中心。他制订《大科训规》,规定来求学的士子,务必在僧寺斋戒三日,习得礼仪,才允许进入书院听讲。开讲前,学生要静坐片刻,等到心神收敛之际,才可以受课业。广东大科书院因此成为当时享誉一时的著名书院。
湛若水为母守孝完毕,并没有即刻赶回京师任职,而是上疏请求继续留在家乡。当时,正德皇帝荒淫无道,赏罚不明,太监刘瑾把持朝政,结党营私。早在正德二年(1507年)的时候,王阳明就因为得罪刘瑾而被流放贵州龙场,几乎丢了性命。朝廷官员大都摄于刘瑾淫威,谁也不敢冒犯他,见到王阳明被贬,个个都默不作声,连去送别王阳明的勇气也没有。那时候的湛若水才刚刚步入仕途,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庶吉士,但他无惧刘瑾,写下《赠王阳明诗九章》,对王阳明的不幸遭遇表示不平,决心与王阳明生死同襟。
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即位。由于都御史吴廷举、御史朱节的共同举荐,湛若水被重新起用,获补翰林院编修,同修《武宗实录》。面对新的皇帝和新的政治局面,湛若水重整旗鼓,试图一展抱负。为尽到报效朝廷的政治职责,他回到京师后,就马上给新即位的嘉靖皇帝上了《初入朝豫戒游逸疏》,希望嘉靖皇帝能够以史为鉴,吸取正德皇帝的教训,不要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接着,他又向嘉靖皇帝上《再论圣学疏》和《进讲后疏》,就如何治国安民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政治主张。嘉靖皇帝初即帝位,尚有一些作为的想法,便在嘉靖二年(1523年)提升湛若水为翰林院侍读。
可是没过多久,嘉靖皇帝就开始疏于朝政。因正德皇帝无后,嘉靖皇帝以藩王之子的身份得登大宝。继位后,嘉靖皇帝一心想给自己的父亲兴献王追认帝位,以端正自己的名分,树立威仪。同时,他信用道士,迷恋神仙方术,迷信上天降下的“祥瑞”。针对此种情况,湛若水先上《乞上下一心同济圣治疏》,指出当时朝廷政治混乱局面的根源在于皇帝远贤臣、亲小人。再上《乞谨天戒急亲贤疏》,请求皇帝审慎地对待天命的问题,不要过分迷信,更不要被道士们所蛊惑。朝廷最急迫的事情是重新起用有道德、能力强的能臣干吏,将他们安排到各级岗位上,给予重任。不过,湛若水的这些建言并没有引起嘉靖皇帝的重视。
眼看朝政愈加腐败,湛若水又上《经筵讲学疏》,直接指出嘉靖皇帝“渐不克终”,没有把即位之初的政治抱负坚持下来,而是受到左右近侍“声色异教”的蛊惑,使林俊、孙交等贤臣离朝引去,让尽忠职守的臣子寒心。
嘉靖三年(1524年),湛若水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在赴任途中,湛若水给嘉靖皇帝上《申明学规疏》,明确提出应当对国子监进行整顿。他认为当时的国子监只注重培养学生参加考试的“举业”能力,如此则会使学生在考中科举后,只知追求功名利禄,而不注重道德修养。湛若水希望在根源上消灭贪腐的现象,所以他提出“德业”和“举业”两业并举的办学方针。“举业”是通过科举考试为国家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德业”关注的是如何培养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的问题。湛若水认为,教育不能培养只汲汲于功名利禄的人,人之根本应该在于人的品德,读书、作文仅仅是枝叶。国子监的教育只有两方面都不偏废,才有可能为国家提供一流的人才。
湛若水在国子监祭酒一职上,开设讲院,刻《心性图书》,教以“随处体认天理”的治学宗旨。嘉靖六年(1527年),湛若水国子监祭酒任期满后,因朝廷对他任职期间的成绩较为满意,便提升他为南京吏部右侍郎。两年后,湛若水再升职为南京礼部左侍郎。
在南京礼部左侍郎的任期内,湛若水参与朝廷南郊与北郊分祭礼仪的讨论与制定。趁着主持北郊祭祀礼仪制定的机会,湛若水先后给嘉靖皇帝上《天德王道第一疏》《天德王道第二疏》《君臣同游雅诗疏》《奉召进讲章疏》《进圣学疏》《劝收敛精神疏》等六疏。在《天德王道》二疏和《圣学》疏中,湛若水建议皇帝“慎独”,远小人亲君子,穷理讲学,万勿被声色异教所迷惑。“诚能于日用之间,随时随处,随动随静,存其心于勿忘、勿助之间,而天理日见焉……帝王之盛德大业,尽于此矣”。大意是要嘉靖皇帝从日常小事开始克制自己,逐步积累,久而久之,可以成就英主仁君的事业。他在《劝收敛精神疏》中,针对嘉靖皇帝失去刚即位时候积极进取的精神而逐渐懈怠的情况,进行婉转的劝说,希望皇帝收敛精神,奋发有为,把国家治理好。
嘉靖七年(1528年),王阳明病故,嘉靖皇帝听信谗言,颁发诏书削夺王阳明的爵位,并宣布阳明心学是伪学,不许生徒研习。湛若水对王阳明所受的不公正待遇感到非常不满,他不顾自身的安危,写下《奠王阳明先生文》。文中湛若水回忆自己和王阳明数十年的交情,指斥时人对王阳明的污蔑,对王阳明的学说大加肯定和赞赏,毅然为王阳明鸣不平。
倡导节俭 整治南京
嘉靖十二年(1533年),湛若水升任礼部尚书,成为六部尚书之一。官居二品,俸禄丰厚的湛若水却一直提倡节俭。当时南京是一个经济富庶的江南重镇,奢侈之风盛行。湛若水号召大家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不要大鱼大肉,更不要在集市之上聚众酗酒。即便是大年三十除夕之夜,他也告诫百姓不要随便烧纸。在他看来,这不单浪费钱财,更加违反古代礼制。在《甘泉文集》中,他曾这样评价明代岭南政治家邱濬的:“(邱濬)平生只住在一间小屋里,至极品不易。平生不交内臣,平生手不释卷,直有前辈之风。”邱濬也曾身居高位,却能终生保持勤俭节约的本色。湛若水在倡导邱濬这位先贤的节俭精神的同时,刻薄待己,将节省下来的俸禄悉数交出来购买馆田,为书院教育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两年后,七十岁的湛若水达到明朝法定的致仕年龄。他向朝廷上《乞恩引年致仕疏》,请求告老还乡,结果未获批准,转任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向朝廷上《二乞归田疏》,再次请求退休,可是朝廷依然没有批准他的请求。嘉靖十六年(1537年),又上《三乞归田疏》,此次不仅没有批准他致仕,反而在一年后,授任他为南京兵部尚书,令他参与朝廷用兵决策。
湛若水任南京兵部尚书后,推行一系列有效的改革措施。他实行恤商政策,对商铺和商人进行保护。按照当时的惯例,明朝在城市里实行“铺户买办”,将商铺分为三六九等,按行业设置“买办”,称为“商行”。商行先向官府预领已经规定好的某种货物价格,然后替官府采购所需要的物品,并在规定的时间里面,缴纳给官府。但是在不法官吏的控制下,商行往往趁机盘剥商人,他们或对货物进行挑剔,或对商品进行压价,导致大量的商人破产。针对这种情况,湛若水提出“平物价,以苏铺行”的办法,并对从中捣乱的不法官吏进行整治,一时间小商铺的商人都欢欣鼓舞。
此外,当时南京管理仓库的官员还私造大斗,以致百姓纳粮的时候,要比原本要缴纳的粮食多缴一两倍,而这些多出的粮食又往往被官员中饱私囊。湛若水得知后,针对性地提出统一量器,规定只能用标准的度量器具征收税粮,从而大大减轻南京百姓的负担。
为进一步改革和纠正南京地区的奢侈之风,湛若水还颁布有关丧葬的仪礼,不但减省丧葬费用,还使丧葬风俗暗合古礼。当时南京有部分贫苦百姓无钱买地举行葬礼,只能对逝者实行火葬。湛若水听说后,在南京郊区置地命名为“漏泽园”,提供土地给贫民埋葬逝者和致祭。
德刑并重 主张“王道”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五月,湛若水才终于获准致仕退休。在湛若水的为官生涯中,他一直都践行着自己的一套政治思想,即“德刑并重”,主张治理国家的时候,统治者应当德治与法制并举,二者不可偏废。湛若水认为,刑罚和道德是统一的,道德是根本,刑罚是辅助。刑罚只能起到一种警戒的作用,德才兼备之人实行“德治”,才是治国根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也叫作“王道”,刑罚则称为“霸道”,也就是说,湛若水主张以“王道”政治为主,辅以“霸道”。
湛若水认为,皇帝和官员都要以德修身,要注重官德的培养。从政者应首先端正自己,如果统治者自己行为端正,官德良好,即使不向百姓下命令,百姓也会乐而从之。在他所上的一系列奏疏中,都对正德皇帝和嘉靖皇帝的某些做法提出批评,认为他们没有完全做到“修身正心”,希望皇帝能随处体认天理,克服喜欢游玩安逸的欲望。
湛若水告诫皇帝必须重视“民心”,只有这样才可以坐稳江山。如果和百姓背离,就会危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君全倚靠那百姓去护卫他,才得安富尊荣。若非百姓,则城池谁与他守,社稷谁与他保?”因此,统治者不要害怕百姓,不要与民为敌,君与民是互相依靠的。他又把君主比喻为船长,贤臣比喻为助手,普通的大小官员比喻为水手,百姓则是船上最宝贵的货物,外戚内臣只是坐船的客人,间接提出如同荀子“君舟民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思想。所以君主要好好保护百姓,关心民间疾苦,“念天下财尽民穷,降宽贷之诏”。如何去爱护百姓?湛若水说:“牧民者如牧牛羊矣。”君主治理百姓时,必须像牧牛羊者爱护自己的牛羊那样爱护百姓,不可随意扰乱百姓的生活秩序。
湛若水的王道思想还包括选贤任能,去谗远奸。明朝正德、嘉靖时期,正德皇帝不理朝政,吃喝玩乐,荒淫无道,任由大宦官刘瑾为非作歹,残害忠良,从而造成朝堂之上的大多数官员只会玩弄权术、溜须拍马,而无实际的治理国政的才能。嘉靖皇帝即位后,热衷于神仙丹道,一批不学无术的小人又开始霸占高位,并且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打击政敌,导致朝政乌烟瘴气。这些人怀着不同的目的去接近皇帝,口蜜腹剑,造成纲纪败坏。湛若水对此十分忧虑,在多次对皇帝的上疏中,针对上述现象,果敢直言,鼓励皇帝任贤能、远奸臣。
兴教办校 书院讲学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湛若水回到广东。晚年,湛若水在广州主要致力于文教方面的活动,兴建书院、推动讲学,分别在罗浮山、西樵山、广州城内的天关及增城甘泉设置居所,修建书院。他春居罗浮,夏居西樵,秋居天关,冬居甘泉,四时讲学,不废弦歌。他还在天关精舍建立一座祝圣台,每当正朔、冬至和孔子诞辰都会率领乡中缙绅对着京师的方向瞻仰叩拜,以表示不忘朝廷之意。
湛若水一生以兴办学校、传播理学为己任,他平日除简单的生活开支外,其余的俸禄都花费于购买馆田、赡养四方学者,这些馆田分布在广东广州、南海、增城、博罗、曲江等地,外地如南京,扬州,安徽池州、徽州,福建武夷,湖南南岳等处也有湛若水所设的馆田。为防止部分学生大手大脚,挥霍浪费,湛若水特意编写《崇俭约言》以示训导。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四月,湛若水在广州禺山精舍逝世,享年九十五岁。他逝世后,朝廷追赠他为太子少保,赐谥“文简”。
参考文献
[1](明)郭棐撰;黄国声,邓贵忠点校:《粤大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
[2](清)黄宗羲:《明儒学案》(下),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3](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七十四。
[4](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百二十五。
[5](清)嘉庆《增城县志》卷十三。
[6](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八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7] 刘兴邦、江敏丹:《岭南心学传人湛若水》,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
摘自《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和广州大学历史系编)
《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是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和各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广州市廉洁历史文化的普查工作,在全面搜集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广州大学历史系为主体编撰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