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的广州经济(1839年以前)之广州十三行兴盛
为限制外国商人与中国市场直接接触,从清朝初年始,凡是外商来华贸易或办理其他事务,都必须经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来进行。“公行”通称“十三行”(并不是固定的13家,最多的时候有26家,最少的时候只有4家),位于广州市区西南方的十三行路,南与六二三路、沙面相邻。它是官方特许的垄断性商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协定出口货价及代中外商人纳税。19世纪20~30年代可能是最兴盛时期。
根据梁嘉彬先生考证:“所谓十三行者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以前,早已有之,是年无非为十三行行商始有共同组织(公行)之一年而已。”(注:梁嘉彬著:《广东十三行考》,序篇,第2页。)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公行”行商因拖欠有银,多家破产,而被迫解散。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因“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放款,公行又正式奉准成立”(注:马士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一卷,第77页。)。先由“12个商人取得操纵贸易特权,号曰‘洋行’,其后复加1人,定员为13人数,即为世所知之‘十三行’也”(注:马士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一卷,第4页。)洋行商人简称洋商或行商。一个行商除了有他的本名与行名外,还有一个对外通商的商名。现将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左右广州十三行的行名、本名、商名列表(表1-7-l)如下:
1837年左右广州十三行行名、本名、商名一览表(注:牟世安《鸦片战争》第27页。)
表1—7—1
行 名 |
本 名 |
商 名 |
怡 和 |
伍绍荣 |
伍浩官(Howqua) |
广 利 |
卢继光 |
卢茂官(Mowqua) |
同 孚 |
潘绍光 |
潘启官(Puankhequa) |
东 兴 |
谢有仁 |
谢鳌官(Goqua) |
天 宝 |
梁丞禧 |
梁经官(Kingqua) |
中 和 |
潘文涛 |
潘明官(Mingqua) |
顺 泰 |
马佐良 |
马秀官(Saoqua) |
仁 和 |
潘文海 |
潘海官(Puanhoyqua) |
同 顺 |
吴天垣 |
吴爽官(Samqua) |
孚 泰 |
易元昌 |
易康官(Kwanqua) |
东 昌 |
罗福泰 |
罗隆官(Lamqua) |
安 昌 |
容有光 |
容达官(Takqua) |
兴 泰 |
严启昌 |
严××(Sunshing) |
由于洋行常有破产、倒闭的现象,因而行名也常改变。稍后即有兴隆、联兴、德兴、正兴、同兴、源昌、晋源、怡和、宝顺等行。并有英国、荷兰、法国、美国、瑞典、丹麦、西班牙及其诸国的外商,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牵头,设立了领事馆,位于广州市十三行街内(注:《乾隆钦定大清会典例则例》卷四七。)。
“公行”在清政府对外关系上起的作用是:
第一,承销外商向中国进口的货物,代销外商从中国出口的货物及划定进出口货物价格。
第二,承保税饷,经办外商进出口船钞货税的缴纳手续。
第三,代清政府办理一切对外商的涉外事宜。外国商人不经过“公行”是不准与官府直接交往的。“公行”实际上是兼有商务和外交双重性质的半官方组织。
下面的一些史料对当时“十三行”的地位、作用可以从一个侧面得到反映:
1833年,英国政府成立对华商务监督处,指定上院议员、海军高级将领律劳卑(Lord Naper,又译作拿皮耳男爵)为首席监督(又称主监)。行前受英外交大臣巴麦尊(Palmerston)“特别指示”。1834年(道光十四年)7月15日,律劳卑未经官方通报,未带备国书到澳门,他背着粤海关坐商艇(小艇)于25日晨非法钻进广州十三行街,破坏了中英和平贸易法规。两广总督卢坤于9月4日正式宣布停止中英贸易,撤走英商馆的仆役和杂工,断绝粮食供应,并派兵士监督执行。律劳卑令英国炮舰2艘强行闯过虎门、沙角等炮台,窜进黄埔,并毁我炮台,一小股海军陆战队士兵开到“十三行”上岸。后经广州军民反击败走。9月21日,英舰从黄埔退去伶仃洋,律劳卑本人在8条武装木船押送下,从广州开往澳门(注:何维鼎著:《古广州风云》第160~163页。)。
到了1836年,还有这样一段史料记载:1836年,307名外国人租到了广州十三行的房子,总面积为77万平方英尺。这些建筑物是行商的财产,专门租给外国人。外国人只准在广州十三行范围内的地方洽谈贸易,不准进入广州城的其他地方。他们甚至不能长期住在这些房子里,贸易季节一结束、就必须离开华南(注:苏耀昌著:《华南丝区:地方历史的变迁与世界体系理论》第89页。)。可见,在这种限制性的情况下,外国商行完全成了委托行。委托行为其委托人提供四个方面的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把购买力从西方转移到中国,在中国购销商品,通过各自的途径运输这些商品。委托行赚得其经营商品价值的8%(注:苏耀昌著:《华南丝区:地方历史的变迁与世界体系理论》第89页。)。因而,人们普遍认为,广州十三行的行商,是19世纪初叶我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象征。官僚买办资本相当厉害。据清道光年间记载,广州十三行之一的怡和行,拥有资产2600万银元以上,成为当时世界有数的几个富豪之一。
不过清政府对十三行行商也是进行无情的勒索的。包括:行商每年须向皇帝交纳“常贡”;代粤抚及海关监督采办“贡品”,价值即由行商赔垫;对各级大员送礼;交纳皇帝万寿及其他大典的款项;为粤海关监督的寿辰及其夫人寿辰献款;临时捐纳大笔的军饷及河工费用等等。这样,就造成了一些行商甚至用巨款贿赂官府,请求“告退”不干。
说到这里,我们顺便介绍一下沙面租界的情况。沙面,原名拾翠洲,位于广州市区西南方,是南濒珠江白鹅潭,北隔沙基涌,与六二三路相望的一个小岛。宋、元、明、清历代,这里是与国外通商的要津。在明代,这里还设有管理对外贸易的“华节”。18世纪清乾隆年间,清政府在十三行划出地方建立“夷馆”以后,拾翠洲才结束了作为接待外商的要地。由于这里面对白鹅潭,地势险要,是保卫广州的水路屏障。1859年在广州的英、法帝国主义分子,阴谋在广州建立侵略基地,他们看中了这个有利的地形,由英国官方人物叫柏克的出面向清政府交涉,强迫清政府在沙面北面用人工挖出一条宽40米、长1200多米的小涌(即现沙基涌)与陆地分开,使沙面成为一个小岛。同时,在沙基涌北面开辟道路,定名“沙基”,并建东、西二桥来往沙面。他们又迫令清政府修筑堤岸、填沙砾土石,以作为他们居住、经商之地。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英、法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签订“沙面租借条约”,从此,英、法帝国主义就以“租借”的名义霸占了80年。帝国主义霸占了沙面以后,这里就成了他们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大本营之一。在小小一个沙面、竟有英、法、日、美、德等5个国家开设的9家银行,还有英、美、法、月、德、葡、荷、瑞典等国开设的洋行30多家。这时的洋行(也叫“公行”),其作用、性质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他们勾结中国的官绅、地主、买办输出原料,运进商品,控制金融和经济,甚至贩毒、走私、贩卖军火等。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