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在 1888年(光绪十四年)开始出现电灯照明。当时,在任两广总督张之洞,从外国购进1台小型发电机,在督署(今广州市越华路省民政厅内)安装了100盏电灯。
1890年(光绪十六年),中国民族资本创办的第一家电灯公司━━广州电灯公司在广州成立。创办人是黄秉常。它比全国闻名的宁波电灯厂早创11年。
黄秉常,广东台山县人,早年在檀香山当工人,后成为华侨资本家。他于1890年向美国华侨招股,集资40万元,成立广州电灯公司。他从美国威斯汀霍斯电器公司购买设备,包括两台100马力的发动机和两台1千伏特的交流发电机,发电量可供1500盏电灯的照明。同时,他聘请美国威司任总工程师,雇用工人100人。使用灯泡分16支光和10支光两种。到1891年,供电灯700盏。但是,由于成本费用过高,电费昂贵,加上购进的是旧机器设备,经常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严重影响了公司信誉,营业不景气。到1899年,公司被迫关闭,改为锯木厂(注:徐蒋缘等著:《简明广东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8月版,第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