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鉴组稿单位:
依据《广州市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市地方志办于1月初启动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大事评选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每天快报》《穗府信息》《羊城今古》《穗府督办》《广州大事记》《广州日报》及中国广州政府网、48-365365等多种渠道收集年度大事信息,按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个大类,整理形成《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初选大事(征求意见稿)》。随后,征求意见稿发全市188个市属正局级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市民代表征求初选大事意见座谈会。根据两方面的意见,进行了第二轮大事条目整理和汇总工作,目前共形成54件候选大事(详见附件)。为了确保不遗漏年度大事、特事,每件大事准确表述,请全市各年鉴组稿单位对候选大事进行审核,完善其内容,若发现遗漏年度大事、特事,请予以补充。
各单位反馈意见请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于3月22日前,以书面意见正式函复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同时请发电子版至邮箱:gzsdfz@gz.gov.cn。
《候选大事(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48-365365(http://www.caszyy.com)的“通知公告”或“评选工作动态”栏目中下载。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候选大事(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