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历史上的今天】7月15日
来源:方志中国
日期:2015-07-15
1930年
7月15日,上海通志馆开馆,柳亚子任馆长,朱少屏任副馆长,馆址在萨坡赛路291号(今淡水路)。
1962年
7月15日,广东省南澳县刘逊琨、王炳灿、陈文惠、王孝光等人修成《南澳简志》。该志分4部分:南澳概况;南澳革命史;南澳巨变;向南澳革命先烈致敬。
1981年
7月15日,在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大会即将召开之际,胡乔木就方志编纂问题发表谈话:“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如各项社会、经济、文教、政法状况和统计,地方大事年表,各项政策、法令、制度、新企业、新事业、新技术、新风尚,各项公共工程和福利的发展变化,省、市、区的自然地理变化和人文地理变化,人名录,各种图片等。这是我临时想到的一些题目,很不完整,须请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参考各国地方志提出较系统的意见。”同时,他还指出:“此事须邀请几位研究现代史、经济史、地理学(包括人文地理、自然地理)、社会学的学者事前有准备地共同研究一下。”
1985年
7月15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1985〕1号文件,正式颁发《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共3章、26条,明确了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组织领导,以及编写各类方志的体例方法等,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由国家授权发布的关于编纂新方志的纲领性文件。
1987年
7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毛致用在攸县检查工作时,为《攸县志》题词:“修好县志,启迪后人。”
1988年
7月15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地方志编纂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时明确:市委下决心一定要把上海地方志修好;适当增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列入市政府序列,日常工作则由市委宣传部领导。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落实,保证地方志的编纂委员会有必要的条件,包括办公室的问题、经费的问题、资料的问题等等。
1991年
7月15日,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省志出版管理的通知》。
2004年
7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通知》。
2007年
7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编写《广东改革开放纪事》一书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2008年
7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和澳门理工学院院长李向玉等一行五人,并就澳门编修地方志事宜同他们进行了交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等参加会见。
2009年
7月15日,《香港通志》办公室副主任刘蜀永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等交流香港修志进展情况。
2010年
7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到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调研。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陪同调研并讲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新立、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景钰陪同调研。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中国地方志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