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三个环节全面提升续志质量
切实抓好三个环节全面提升续志质量
程慧
市志续修工作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目前,大多数分志正在编写志稿,一些进度较快的分志正在对志稿进行评议初审,这将为明年起全志各卷逐步进入总纂审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从分志稿编写到全志的总纂审定,构成续志成稿的完整阶段。这个阶段对续志质量起关键作用,没有这个阶段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就不可能有续志的高质量。
在这个阶段,要切实抓好三个环节。
一、抓志稿编写,打好基础
续修《广州市志》以分志为主体构成。分志一般以广州经济社会主要组成的各行业、事业设置,是市志记述10年间广州市基本地情的主要部分,其编写质量如何,直接决定着整部续志质量的成败。我们说,分志稿编写质量是续志质量的基础,必须首先打好这个基础,这是续志成稿阶段三个环节中首要一环。
为抓好分志稿编写这个首要环节,市志编委会以穗志编〔2003〕1号文印发了《关于分志编写的质量要求》(以下简称《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从“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 “志稿编写的质量重点”和“妥善处理好几个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分志稿编写应把握的质量标准和应注意的问题。在前一阶段的志稿编写过程中,各分志基本上都能认真学习《质量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努力贯彻。从分志稿编写的工作实践来看,《质量要求》对编写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性作用,也起到了必要的规定性作用。
但是,不可忽视,在贯彻《质量要求》中,尤其是从已写成的部分志稿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五点:
一是记述中的一般化、雷同化评价性内容过多。《质量要求》规定,严格志体,主要靠资料记述,基本“不论”。而有些志稿对此把握得不够好,评价性文字过多。主要表现是:对事物起因的背景性资料交代过多过细,尤其是对涉及国家和省的背景资料过多过细;对有关文件内容的摘录过多、过细;对事物的评价过多,也太空泛,存在一般化、雷同化现象,未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用于年份情况对比的文字和数字(比例数)过泛,随意性大,为对比而对比,不知
道通过对比想说明什么问题;多有只是罗列年度资料、记流水账的现象存在。与此同时,对阶段性(事物本身发展的阶段性、两个五年计划的阶段性、续志上下限十年的阶段性)情况的综合性、归纳性记述不够,加之评论性文字不够精当而影响了记述深度。
二是分志记述“面向行业(事业)”仍显不足。《质量要求》规定,分志要“面向行业(事业)”,力戒“部门倾向”、“国有倾向”。从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分志仍未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当然,要立足全市全面记述行业(事业)内容(包括多种经济成分,多种隶属关系的内容)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但为了提高分志质量,我们也必须按《质量要求》所提出的具体方法认真去做,努力做到千方百计。其中有些问题,比如“部门倾向”问题,非主体业务(后勤类、行政管理类内容)不入志问题等,则是完全能够解决的。
三是体裁运用仍存在不协调问题。《质量要求》规定“精用图表照,使各类体裁相协调”。各分志普遍都对此给予了应有的重视。现在的问题是,文字记述和图表反映出现有较多的重复,即对用一记述内容使用了多种体裁,这显然是不必要的。个别分志的图表运用过泛。要注意择优选取记述方式,运用最为合适的体裁来记述某一内容。图表不可泛,精当是关键。
四是一支笔纂辑统稿欠缺。《质量要求》规定“通过统稿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处理好内容归类和交叉,使志稿质量在由修志人员分头编写的基础上得以提升”。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少数分志或未作一支笔统稿,或统得很不够;至使内容归类不当、记述交叉重复、同一资料前后不一、文字与表图数字不符、文体把握相距甚远等问题时有出现。
五是严控篇幅仍需下工夫。《质量要求》规定“端正文风,认真挤‘水分’,从严控篇幅”。从现在的情况看,各分志能达到这个要求的不多,仍需下大的工夫。要通过突出记述重点、力戒部门倾向、协调运用体裁、精用评论语言和压挤文字水分等措施,把分志稿字数基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贯彻《质量要求》,抓好志稿编写这一首要环节,仍然是当前续修的主要工作。要紧紧抓住上述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分志稿的质量基础更加扎实。
二、抓评议初审,修改完善
在编写好分志稿的基础上,要认真进行评议审查。这是续志成稿的重要环节之一。评审志稿的目的是广泛听取意见,对初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这个环节,要使“主体资料齐备真实、记述观点表达正确、篇目结构层次合理”等志稿质量的基本问题得到解决,形成送审稿。
为抓好这个环节,穗志编〔2002〕7号文印发了《关于〈广州市志(1991 —2000年)〉审稿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审稿标准、审稿程序和审稿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续志审稿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其中最关键的是初审,这是三级审查的第一个关口。《规定》明确提出:初审应着重审查志稿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反映特点,并在记述的政治观点和业务观点上把关。
从近来对部分志稿的评议初审情况来看,有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
一是要注意参加评议初审人员的广泛性。就初审的目的而言,老领导、老行尊、业务骨干在核准、补充人志史实上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多是十年行业(事业)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对实际情况最了解,也很关注续修工作。评议初审一定要吸收这些同志参加并要在会前把初稿印发给他们审阅,使之能有较为充分的准备,会上也要有充足的时间让他们发言。
二是要高度重视在评审中对人志史料的核实补充。最近参加过几次志稿初审会,对这一点的感受很深。通过初审,与会者确实纠正了一些资料,也补充了不少有用的资料,同时也提供了一些进一步核实和补充资料的线索。这对我们修改完善志稿都十分有用。在初审中,要抓住史料核实、补充这个重点,以十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评议初审的最根本目的和最基本要求。
三是要重视对志稿记述观点的评议审查。这方面的记述往往容易出现一些问题。这主要是我们编写人员的知识与经历所限,更需要引起足够的思想重视,作为评审的重点内容。记述观点包括记述中的政治观点、法律观点、政策观点、业务观点和专业技术观点等。实际上,分志是以这些观点为指导,或者是以这些观点为规范来记述行业(事业)发展情况的。以资料为基础的志稿记述脱离不了“观点”,以“观点”为根据的“点睛”式评论更要符合“观点”。而这些,都要在评议初审中进行严格的把关。
四是要注意进一步听取对篇目结构的调整意见。这一点似乎在初审中重视不够。实际上,续志篇目的制定仍然是科学分类和社会实际分工相结合,而在“实际分工”上,与会者比我们更加了解历史上的情况,有可能提出更趋合理可供参考的内容分类、内容归属、内容排列意见。对这些意见,志稿编纂人员要虚心听取,以求把篇目调整得更加合理。
五是要在评议初审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志稿。评议初审,实际上就是让大家提出意见。听取意见的最终目的是修改完善志稿,使其质量更有保证。可以分三步走:首先,整理评议初审意见,可按史实、观点、体例、文字等方面对所提意见进行归类疏理;其次,对整理出的意见要逐条逐句地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修志的有关规定和所提意见的实际情况决定或取、或舍、或以其他方式变通处理;最后,要由专人负责对志稿进行修改完善,使合理的意见得以吸收采纳,并与志稿的基本要求相融合,使志稿的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抓总纂审定,深化提升
根据《广州市续修志书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各分志完成送审稿(即完成初审后的志稿)后,全志必须经过总纂和审定。全志的总纂审定是志书成稿的最后一个环节。
总纂和审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总纂、审定,使全志成为一个首尾连贯、相互联系、协调统一的整体,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整体性;使续志质量在思想性、资料性、体裁体例和文字表述等方面都得到全面的深化和提升。
为抓好这个重要环节的各项工作,穗志编〔2003〕5号文提出了《关于做好〈广州市志〉(1991—2000年)》总纂、审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总纂、审定工作的基本任务、各级总纂与审定人员的责任以及工作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总纂、审定环节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总纂。因为,总纂是审定的基础。如果没有一部质量上乘的总纂稿将会给审定带来困难,甚至某些分志可能会出现首审不予通过,使工作出现不该有的反复。因此,切实抓好总纂十分重要。
总纂环节的关键问题有三个:
一是要实行明确的分纂(责任编辑)、副总纂、总纂(常务副总纂)三级责任制。这是强化总纂工作责任所必须的。
续志由总述、大事记、9个综述和88个分志以及专记、专题调查为主体构成,总字数将达到600万左右,这是一项规模宏大而复杂的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其设置门类之齐全、记述内容之系统、体裁体例之完备、质量要求之规范、“官修”属性之严格等是其他形式的史籍载体所不可比的。因此,续志总纂的任务相当繁重,必须有严格的责任制作保证。对总纂环节中各层级的责任,《意见》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关键在于增强责任意识,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全面把握质量标准,适度加大纂辑力度。《意见》指出,总纂工作的任务是“对送审稿进行复审,并进行修改、调整,形成具有较强整体性和科学性的总纂稿”。又进一步指出“应根据凡例、审稿工作规定、分志编写质量要求和行文通则的规范,适度加大纂辑力度,全面提升志稿质量”。这里,把总纂任务、总纂依据和基本方法都讲得很明白。其中,“全面把握质量标准、适度加大纂辑力度”是总纂的重点要求。当然,这个要求比较高,需要总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