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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口述历史成果的公告

作者:liangsh 日期:2017-07-12

根据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实施国家记忆计划,抓紧历史文化记录和保护,重点做好影像记录、口述历史和记忆整理等项目”的精神,广州市地方志办在广州市地方志馆创建全国方志系统首家口述历史数据中心——广州口述历史数据中心。

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和广州市政府颁布的《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向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以及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第六条“加强与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协作,广泛搜集地情文献、地情资料;”“各单位应将具有存史价值的地情资料及时报送地方志馆,充实和丰富地方志馆藏资源,合力将地方志馆建成广州地方文献收藏和服务中心。”等相关规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地区口述历史成果(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成果内容可以反映广州城市发展不同时期的历史情况。口述历史成果的载体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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