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参公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我市宣传、贯彻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地方志工作;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组织编纂和审查验收地方志书,组织编纂地方志综合年鉴、地方志资料年报和相关地情文献;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开展地方志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市地情数据库、地方志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文印打字岗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文件及文稿的排版、印制、发放等工作;
(三)专业要求:熟悉文稿的排版;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能熟练运用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四)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五)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做事严谨细致;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广州市户籍者优先。
三、岗位工作地点
广州市下塘西路447号,邮政编码:51009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
2、提交的电子材料:
(1)《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含近期免冠彩色照);
(2)个人简历;
(3)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等有关材料扫描件;
(4)报名邮箱:a83505282 @163.com(请标注“姓名”)。我办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二)上机操作考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两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安排。
五、待遇和管理
按照上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面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欺瞒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8350528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人事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