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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 日期:2017-07-18

广州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精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建设公开平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开展广州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

2、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3、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4、公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将被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

5、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建立事项关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网上大厅公开。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工作分工对外公布。

2、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市政府办公厅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没有说明不公开理由的请示件,将按规定予以退文。

3“五公开”纳入有关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加决策透明度。

4、认真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5、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健全完善广州市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内容针对性强,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五、具体公开内容

1、单位机构、组织架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处室职能、办公联系电话等。

2、履行职能、权责开展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过程的主要文件、资料、工作流程等。

3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4本单位各处室工作相关信息,包括:广州地方志简报(人事秘书处);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权力清单;《羊城今古》编辑出版(研究规划处);部门志、行业志编纂及工作动态;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及工作动态(市志工作处);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名镇名街名村志编纂,地方志资料年报(区志工作处);年鉴编纂出版发行(年鉴工作处);十件大事的工作方案、评委会名单、历年评选结果及工作动态(信息资料处)等。

六、公开方式、程序、时限

(一)公开方式

1、宣传栏公开。设置固定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和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便于加强服务,接受监督。

2、本单位官网公开。及时在广州市情网公开政务信息,并主动更新和完善内容。

3、设置监督热线电话02083497717,接受投诉和咨询。

(二)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按照职能和分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时限。本单位基本信息根据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一般在形成文件、资料后3天内公开。公开信息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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