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9〕20号
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经专家评审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将“何仙姑与挂绿的传说”等33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广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