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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出台政策扶持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 增资扩产项目可获3年贴息扶持

来源:西江网 日期:2018-06-19

记者2018613日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已制定《肇庆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增资扩产项目的贷款予以不超过3年的贴息扶持,设备更新和融资租赁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增资扩产,主要是指现有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因城市规划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在我市辖区内进行异地新建。《办法》扶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扶持项目属于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工业项目。

《办法》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优先扶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增资扩产项目,重点扶持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骨干(培育)企业及我市(肇庆高新区)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重点企业。同时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重点扶持优势传统产业企业购买(租赁)成套自动化生产线(含工业机器人生产线)和生产系统,提升整体装备水平。并鼓励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办法》规定,对增资扩产项目的贷款予以贴息扶持,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在贴息期内须按照先付后贴的原则,每一年度核息并补贴一次;支持设备更新和融资租赁,采取事后补助形式,按设备购置(租赁)总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原则要求单个项目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80万元,租赁总额不低于30万元,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为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盈利能力,推动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在我市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对获批组建的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批组建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鼓励租赁通用厂房的扶持范围扩大至全市,企业租用我市辖区内通用厂房进行增资扩产的,厂房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且签订合同3年以上的,连续3年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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